日前,福建省厦门市在全省率先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引领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作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围绕强化民营企业质量基础能力建设等九大方面,明确14项重点任务,通过加强市场监管与工商联、发展改革、科技、工信、商务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综合运用质量、产业、科技、外贸、监管等政策手段,搭建各要素协同服务的流程与机制,对接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服务需求,深入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充分体现厦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决心。
在民营企业质量创新方面,《实施方案》提出,鼓励民营企业加快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转化步伐,实施产业重大技术难题“揭榜挂帅”的措施,积极支持突破“卡脖子”难题的产业科技创新重点项目;做大做强行业创新平台,大力培育制造业创新中心,加强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建设,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在民营企业质量基础能力建设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坚持民营企业质量基础设施与新福建发展战略紧密结合起来,探索开展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示范活动;完善厦门市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民营企业计量、标准、检验检测等技术支撑能力,增强质量发展、质量安全的基础保障。
《实施方案》提出,强化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和商标品牌服务;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机制,支持培育民营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支持民营企业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特点的商标品牌战略,通过品牌运营提升商标品牌价值、获得市场竞争优势。
此外,《实施方案》提出强化民营企业质量技术服务,推行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提供全方位、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质量技术支撑;完善质量提升工作机制,创新“互联网+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模式,持续推进厦门市质量基础设施“e鹭协同”服务平台建设;推进质量技术资源、信息资源、人才资源、设备设施向社会开放共享。
在民营企业发展政策环境方面,《实施方案》提出,持续优化商事主体开办“一网通”平台,完善数据跨部门互联互通共享机制,推进线上“一网通办”和线下“一窗通办”融合;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的23项许可审批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推广企业迁移“异地代收”工作,提升登记注册便利度,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活力。
在提升民营企业全链条质量水平方面,《实施方案》指出,要健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梯次培育机制,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加快对重点质量技术服务链条的强链、补链、延链,推动标准规范对接、质量品牌共建;鼓励大型企业和“链主”企业加强上下游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开放资源要素,整体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创造和保障能力。
《实施方案》还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全球竞争,紧抓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建设机遇,加强“金砖+”质量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修订,承担标准化技术组织秘书处工作,参与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引导民营检测认证机构“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