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漳州市城管局开展居民户内燃气设施安全更新改造行动,对全市31.9万户使用管道燃气的居民户内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更新和改造提升,更新费用居民个人只需承担10%,剩余部分由地方政府和燃气企业承担。
目前,各县(区)相关建设单位已相继与辖区燃气经营公司签订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更新改造合同等前期工作,并在城管部门指导部署下组织入户更新,为居民安装相关燃气安全装置,第一时间扎牢燃气安全“最后一公里”。根据《漳州市居民户内燃气设施安全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3年6月30日前我市将完成全部更新改造任务,其中2023年春节前将完成40%改造任务。(闽南日报记者 蔡柳楠 通讯员 林坤煌 曾灿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