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日报讯(记者 高山)近日,深圳市政府颁布了《深圳市促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将进一步提高深圳科技资源的使用效率,这标志着深圳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工作将迈上新台阶。据统计,市共享平台单台(套)原值超过50万元(含)且利用市财政资金购置的科研仪器数量为4886台(套),总原值79.03亿元,开放率为100%,使用率为109.1%,实现了大型科研仪器有效集中、开放共享的高效管理。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是开展科研实验、加速技术攻关的利器,对于加强基础研究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价格昂贵、维护费用高,开放共享意识不强,大型科学仪器主要集中在高校、大型科研机构或龙头企业,由实验室或课题组管理和使用。
本次颁布的《管理办法》共六章39条,明确了重大科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的适用范围、开放与共享、考核与奖惩、新购评审与评议等内容。规定单台(套)利用本市财政资金投入50万元及以上购置,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科学仪器必须开放共享。
近年来,深圳积极盘活现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存量,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平台,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减轻中小企业科研仪器购置、运维及更新换代的成本压力,进一步提升深圳高科技企业的科研实力。
深圳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平台,在支撑深圳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共享平台已整合分析仪器、计量仪器、电子测量仪器、医学诊断仪器、工艺试验设备、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等14个类别的大型科研仪器。据统计,市共享平台单台(套)原值超过50万元(含)且利用市财政资金购置的科研仪器数量为4886台(套),总原值79.03亿元,开放率为100%,使用率为109.1%,实现了大型科研仪器有效集中、开放共享的高效管理。
《管理办法》鼓励多元投入,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共建重大科技设施,探索组建专业的服务机构。明确了重点项目优先原则,强调开放共享优先对象,优先为国家、省、市级重大科研项目、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提供共享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