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芮菱 川报观察记者 江芸涵
记者9月2日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为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管理,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教育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拟制了《四川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9年9月6日前提出意见建议。
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是指在城乡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旧城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新区开发等建设的居住小区,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应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包括商品住宅小区开发和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含安置房)建设中按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的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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