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办:台风防御期间保障好城市公共用电设施8月11日,潍坊市城市防汛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做好第9号台风“利奇马”防御期间城市公共用电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该通知提到,潍坊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供电公司,各区(市属各开发区)城防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雨季是城市公共用电设施漏电触电伤人事件易发、多发时段,所造成的事故,触目惊心,教训惨痛,社会影响较大。为切实做好第9号台风“利奇马”防御期间城市公共用电设施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有关责任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和设施运行标准,持续抓好安全检查工作,确保第9号台风“利奇马”防御期间城市公共用电设施安全、有序运行,防止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提高认识,坚定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 各城市公共用电设施管理单位,各区(市属各开发区)城防办要切实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要位。将城市公共用电设施漏电隐患排查整治作为重中之重,常抓不懈,做到早预防、早整改,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 二、突出检查重点,严细措施,整改落实到位。 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路灯、景观亮化、庭院灯、景观灯等城市照明设施以及接用照明电源的其他公共设施(公交站亭、交通信号设施等),根据各自责任归属,开展设施防漏电拉网式排查整改:对路灯灯杆、供电线路、变压器等进行防漏电检测,以及对设施周围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重点是灯杆漏电、线缆外露、绝缘层老化、井盖缺损、变压器设施故障等安全隐患问题。明显积水的城市公共用电设施要立即采取切断电源;要组 织对景观亮化设施安全运行检查,特别是对运行时间较长,年久失修的设备、线缆等要及时维修更换,并设立警示标志;对接用照明电源的其它公共设施,由相关用电单位要组织全面自查整改,消除隐患不留死角。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守土有责。 各城市公共用电设施管理单位,各区(市属各开发区)城防办要将任务和责任明确到单位,明晰到人,做到“降雨不结束,检查整改不停止”,举一反三进行不间断延伸检查和动态管理。同时做好汛期宣传工作,在微信、报纸等公众媒体扩大社会认知,呼吁广大市民自觉远离涉水区域城市照明等带电设施。各相关责任部门以检查促安全,实现安全、管理相互促进,以实际行动防止和杜绝汛期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城市照明、公交站亭、交通信号设施等城市公共用电设施安全运行,确保城市安全渡汛。
见习记者 王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