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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供水设施,影响4000家庭用水

信息来源:sheshi.biz   时间: 2019-08-18  浏览次数:32

破坏供水设施,影响4000家庭用水

被破坏的供水管道(受访者供图)

破坏供水设施,影响4000家庭用水

抢修人员正在施工(受访者供图)

供水设施正常运行,才能保障千家万户的日常用水。可是,在长征街道办事处坪丰村干劲组有位村民却任性破坏供水设施,因为他一人的行为,导致东联线区域4000多家庭用水受到影响,还造成了经济损失。近日,这位村民尝到了苦果,被行政拘留15日。

新建供水管道被破坏

“过去,东联线片区的饮水问题十分突出。”遵义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介绍,为彻底解决东联线区域群众饮水问题,确保该区域群众能喝上干净、卫生、安全的饮用水,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市供水公司组织实施该区域管网改造。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该片区改造工程于2016年9月建成通水。

今年1月4日,东联线片区4000多户居民用水受到影响,这是因为管网遭到了人为破坏。当天,市供水公司接到干劲组群众举报,村民杜某故意损坏DN63供水管道3处,导致管网水大量流失,他们不能正常用水。为了及时修复损坏管道,市供水公司临时关闭区域内DN200的主蝶阀进行抢修,导致东联线片区出现大面积停水,影响4000多户居民的正常用水。“不仅是这一次,去年8月,杜某就曾私自在供水管网上安装水表及水管,以供自家用水。”据市供水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杜某不仅给大家的用水带来影响,还直接给该公司造成1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该公司再次向警方报案。

采访中,工作人员出示了《贵州省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区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上面写着“现查明,2019年1月4日,杜某因欠水费,其用水被断停后,杜某不满,便持斧头将红花岗区长征街道办事处坪丰村干劲组附近的三处自来水管砍破,致使干劲组停水长达22小时左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处以杜某行政拘留15日,执行日期从1月14日至29日。

发现有人破坏供水管网可举报

“如果把城市看作一个人的身体,供水管网就是遍布全身的血管,一个微小之处出现问题,就有可能给身体带来不适。”市供水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供水管道需要大家共同维护,对破坏行为更是有相关处罚。在《贵州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中,就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迁移、更改、转接、损坏、拆除、盗窃城市供水设施。

“未按规定期限缴纳水费或超量用水加价水费者,除按规定缴纳滞纳金外,还可以按每日处以应交金额的1-3%罚款;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按其非法用水量的5-10倍计费罚款;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的,按取水管径流量乘以使用天数计算水量,以当地水价计费处以罚款;擅自拆除、改装或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者,除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外,可处以赔偿金额3倍以下罚款……”违反《贵州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有这些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此外,违反《贵州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规定,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民如果发现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可以拨打供水热线96611举报。(遵义日报全媒体记者 任雯 俞晖 实习生 张选)

《遵义晚报》(2019年01月25日06版)

(责任编辑:朱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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